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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滤吸收器打假流程

 

一、总则

针对防化工作部接到的打假举报,对假冒仿冒产品的投诉,制定并落实具体打假方案。

二、打假前期安排

1、防化工作部秘书处设立打假举报电话(010-62596071),由秘书处接到电话后组织前期打假行动的开展;
2、由专委会秘书处委派一人,华东、华南、华西、华北各片区由片长各委派一人,被侵权企业委派一人,成立打假小组一起前往假冒仿冒产品所在地,共同协商组织打假事宜;
3、原则上应以被侵权厂家为打假主体,组织执行打假活动;若有异议,由秘书处代为执行相关打假事宜,其他会员单位积极配合打假工作的开展。

三、打假过程

1、打假人购买当日报纸一份,对日期进行放大拍摄,证明取证日期;
2、手持录像机,先对工程周边环境进行拍摄,证明工程准确地址,进入工程后,对每台滤器情况进行取证拍摄;
3、被查工程现场及疑似假货储存仓库现场的疑似假货产品ID编号甄别,产品ID编号可以通过手持式扫码识别,或者登陆人防防化产品信息查证系统进行产品ID编号查询,确定为假货后收集汇总假冒仿冒信息;
4、已经确定为假冒仿冒产品的,可以现场解剖取样,解剖过程全程摄像记录,提出的原材料分包封存,以备后期送权威检测部门检测;
5、被侵权企业就发现假冒仿冒产品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报案,并及时跟踪配合经侦部门的调查过程,一经确定触犯法律的,走法律程序进行起诉侵权企业或个人;
6、被侵权企业就发现假冒仿冒产品可以向发现的假冒仿冒产品所在地人防办申报反应,通过政府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加大打假力度;
7、若假冒仿冒产品被确定为被侵权企业自己制造,将由被侵权企业对现场查获的所有本企业过滤吸收器进行无条件更换,以书面材料上报至人民防空与地下空间分会。
8、工地核查结束后,由秘书处起草当日打假情况说明,打假小组成员集体签字确认,后续打假工作由秘书处跟踪完成,各会员单位配合响应。

四、打假收尾

1、现场视频不要经过任何软件的处理,原装刻录光盘抄送防化工作部秘书处一份;
2、提交如下资料:
(I)收集假冒仿冒者(安装者、销售者、生产者)的名称或姓名、地址、销售网络和渠道、名片、电话以及其所属区域管辖工商部门(县区级)等资料;
(II)收集假冒仿冒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商标、包装、广告宣传资料等。
(Ⅲ)收集购买样品时的发票或者加盖销售者印章的收据。
4、以上收集信息形成书面文件形式报备一份至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5、以上收集信息形成书面文件形式由秘书处提报,由会长签批,各会员单位协同秘书处予以执行。奖惩准则如下:
6、奖惩
6.1 对打假过程中查出的假冒仿冒产品严格按照《人防防化自律公约》《防化工作部职能及管理规定》依法取证上报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6.2 对协助办案件的个人及部门奖励,对于在打假过程中表现积极,主动打假或者协助打假,在胜诉结案后每个案件给予1000-5000元的奖励。
6.3 会员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对有关部门责任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6.3.1 在打假工作中态度消极,相互推诿的;
6.3.2 未经许可,擅自泄露打假信息的;
6.3.3 在打假工作中有其他损害会员单位利益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