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为全面摸清全国防空警报试鸣日情况,请各省级人防部门组织辖区内地级以上城市填报相关信息,于9月28日前以省(区、市)为单位,将EXCEL电子表格发电子邮件至rfzzs@sina.com,标题注明“防空警报试鸣日”字样。
附件:××省(区、市)防空警报试鸣日统计表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