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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2017年7月25日起,各级人防主管部门统一登录人防防化产品信息查证系统,进行过滤吸收器产品的查证验收工作,不得再进行查证系统外的产品验收。

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在对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时,需要对过滤吸收器壳体编码信息+合格证编码信息+防化产品信息查证系统查询到的编码信息进行核查,三者信息一致才可予以验收。目前工程中存在的无法正常查证竣工验收的过滤吸收器,最常见造假方式为更改过滤吸收器壳体编码信息,违法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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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到工程的过滤吸收器,人防主管部门进行系统查证操作时出现无法正常查证验收情况,由过滤吸收器提供方将问题产品更换为平台可正常查询到的合格产品后,方可进行系统查证验收,严禁对编码进行涂改等违法违规操作。